按照公司法例,每間有限公司必須委員任一名公司秘書。公司秘書通常有以下幾項責任:
•參加股東大會和董事會,編寫會議記錄;
•在董事會的指示下,簽發通知給有權出席股東大會和董事會的所有人士;
•公司秘書有須要時應加簽文件和蓋章;
•向公司註冊處申報年度報告;
•整理公司股東和董事登記資料,按規定向公司註冊處提交更改董事或股東的通知等;
•當公司進行某些活動或交易時,向公司註冊處申報,例如: 股權變更,資產抵押等;
•保存會議記錄、股東名冊、董事和秘書名冊、抵押名冊。
公司秘書必須為香港居民或香港註冊公司。但只有一名董事的私人有限公司的董事,不得兼任該公司的秘書。公司秘書並不是董事或高級行政人員之私人秘書。
若果內地人或公司有意在本港成立公司,它必須委任一名香港居民或一間香港註冊公司為公司秘書。不過,我們明白有些客戶在香港未必有相關的代理人,或有聯繫的公司協助客戶委任公司秘書,令客戶在港成立公司的計劃出現困難。
本公司可以提供分支辦事處及代理秘書服務(secretarial service),令客戶無須在香港自行尋找香港居民或香港註冊公司作為公司秘書。本公司的秘書服務能確保客戶公司的日常營運巳附合有關法例之要求;協助制定公司賬目;通知有關當局有關公司架構之改變,如公司各項會議記錄、註冊資料更改及週年報表等。
主要服務項目:
• 在公司註冊處登記冊上作為客戶的公司秘書。
• 向公司註冊處提交週年報表(不包括政府費用)。
• 更改公司註冊地址,營業地址。
• 更改股東 / 董事 / 公司秘書資料。
• 上述有關服務之會議記錄。
本公司會因應客戶需要,提供專業優質的秘書服務計劃,讓客戶省卻不必要的文書工作,專注業務發展。
答:非香港居民可被委任為公司董事。但是公司秘書如屬個人,須通常居於香港;如屬法人團體,則須在香港設有註冊辦事處或營業地點。
每間私人有限公司最少須有一名董事及一名秘書。如公司只有一名董事,該名董事不得兼任該公司的秘書。